廊坊要賬公司講:對方借錢不還要坐牢嗎?
在對方借錢不還的情況下,出借人到法院起訴的一般是屬于民事案件,由于不會涉及刑事犯罪,因此也就談不上坐牢。除非經法院判決生效且執行,有能力支付拒不支付,才可能構成拒不履行判決裁定罪,此時借錢人才有可能坐牢。但要是債務人是惡意詐騙,借錢不還最多每年被司法拘留十五天。當然如果是惡意借了很多錢逃走就可能被控詐騙罪之類,那就不是拘留十五天這么簡單了,可能就要坐幾年甚至十幾年牢了。因此借錢不還起訴對方的,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判定其是否會坐牢或受處罰。一般情況下是不會坐牢的。

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三條 【拒不執行判決、裁定罪】對人民法院的判決、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,情節嚴重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罰金;情節特別嚴重的,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。單位犯前款罪的,對單位判處罰金,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,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。